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推動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時代信托”或“公司”)股權重組,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恢復財務健康,完善公司治理,實現長期健康發展,新時代信托擬向社會公開招募股權重組的意向投資者。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的主要情況
(一)基本信息
新時代信托是由中國銀保監會內蒙古監管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公司類型為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60億元;注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鋼鐵大街甲5號信托金融大樓,并在北京設立管理中心、全國多地設立財富管理中心;業務范圍包括資金信托、財產權信托等。
(二)股權結構
新時代信托全部四家股東,本次擬出讓所持100%股權。
(三)接管情況
2020年7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對新時代信托實施接管,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適當延長。2021年7月16日,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延長新時代信托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接管以來,接管組依法合規對新時代信托進行風險處置,已經完成或者正在開展清產核資、資產處置、研究投資者損失處理問題、優化內控、籌劃發展等相關工作,積極為新時代信托下一步恢復正常經營創造有利條件。
二、意向投資者的條件要求
(一)資格條件
1.意向投資者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信托公司股東資質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7年第2號)、《信托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銀保監會令2020年第4號)、《中國銀保監會信托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保監會令2020年第12號)等;
2.意向投資者(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具有良好社會聲譽、良好誠信記錄、良好公司治理、良好財務狀況,以及清晰的關聯關系和審慎的風險管控能力;
3.意向投資者應當與新時代信托有良好的業務協同,可為新時代信托的健康發展提供資源支持;
4.意向投資者主業應當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限制類或淘汰類行業;
5.接受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投資者組成聯合體參與股權重組。聯合體應當明確一名牽頭人,并書面說明每一參與方的角色、分工和職責等情況。
(二)承諾條件
1.意向投資者應當承諾認可并支持、配合新時代信托接管組的風險處置工作;
2.意向投資者應當承諾保障新時代信托的信托投資者、債權人和員工等相關方的合法權益;
3.意向投資者應當承諾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
三、報名方式及招募流程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17時止;
2.報名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鋼鐵大街甲5號信托金融大樓,或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38號安聯大廈26層;
3.報名方式:現場遞交書面材料和相應電子文檔;
4.聯系人:李先生,聯系電話:(0472) 6995889,聯系郵箱:xsdxtyz@163.com。
(二)報名材料
意向投資者需要提交《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報名書》(簡稱“報名文件”),包括以下內容:
1.投資意向申請書(附件一);
2.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1)意向投資者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加蓋公章);
(2)意向投資者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附件二)及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意向投資者的授權委托書原件(附件三)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意向投資者簡介。包括但不限于企業主體資格、組織架構、歷史沿革、主營業務、經營規模、財務數據、主要業績、股東情況、實際控制人(應溯及自然人或者政府部門)、已投資金融企業情況、擬投資資金來源。
4.資信情況證明;
(1)意向投資者應提供最近2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如為境內非金融機構且擬取得控股權的,應提供最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
(2)意向投資者資產證明或履約能力證明。
5.意向投資者送達地址確認書(附件四);
6.意向投資者報名參與新時代信托股權重組的必要內部決議文件(如需要);
7.投資計劃,包括參與優勢、資金方案和經營規劃等;
8.其他可以證明投資意向和資質條件的材料。
(三)招募流程
1.新時代信托收到意向投資者提交的報名文件后,將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投資者為合格意向投資者;
2.新時代信托將適時通知合格意向投資者簽署保密協議或者出具保密承諾函。收到合格意向投資者簽署的保密協議或者出具的保密承諾函后,新時代信托將向合格意向投資者提供新時代信托清產核資報告等有關資料。合格意向投資者可對新時代信托進行盡職調查;
3.新時代信托可對合格意向投資者進行考察、調查,合格意向投資者屆時須予以配合;
4.新時代信托將根據與合格意向投資者談判情況,進一步確定股權重組的參與條件、交易方式等后續事項。
(四)須知事項
1.本公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構成新時代信托對意向投資者的一項要約;
2.接管組可視新時代信托風險處置需要,對投資者條件進行調整,以及擇機進一步發布關于股權重組的相關信息。
特此公告。
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附件一
投資意向申請書
致: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單位”)符合投資者招募條件,現報名參與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招募程序(以下簡稱“本次招募”)。
本單位將遵守本次招募的相關規則及約定。本單位承諾參與本次招募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否則本單位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與后果。
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簽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身份證號碼: )在本單位任 職務,為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特此證明。
附: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證明單位(蓋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權委托書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 所 地: 聯系電話:
受 托 人: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委托人就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招募事項,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為代理人,參加投資者招募工作(以下簡稱“本次招募”)。受托人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包括但不限于:
1.提交報名材料;
2.接收、遞交本次招募中的公告、通知及其他有關資料;
3.參加遴選、進行陳述和發表意見、接受并回答詢問;
4.處理與本次招募相關的其他事務。
受托人在本次招募中簽署的所有文件和處理的所有事務,委托人均予以承認,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委托期限為自委托人和受托人簽字蓋章之日起至委托事項完結之日止。
附: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蓋章): 受托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簽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附件四
送達地址確認書
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貴方發布的《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開招募股權重組意向投資者的公告》要求,針對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招募事項,本單位作為參與招募的意向投資者,現確認本單位送達地址如下: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送達地址:
貴方將相關資料、文件、通知等(以下簡稱“相關文件”)郵寄到上述送達地址或以電子郵件方式發至指定郵箱均視為有效送達。由于本單位未正確填寫送達地址、電子郵箱導致相關文件無法送達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均由本單位自行承擔。
(單位全稱)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2021年09月03日
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開招募股權重組意向投資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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